各单位:
高等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工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设立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并联合超星集团开展2021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广大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者、高校教师、管理者的研究积极性,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培育新成果,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山东省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条件
专项课题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围绕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开展研究,课题选题主要参照专项课题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一)立项数量。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立项30项、一般课题立项60项。
(二)资助标准。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资助经费由超星集团提供并汇入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三)获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需要应用信息技术系统的,须采用超星相关业务平台。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要求。专项课题的申报面向来自会员单位(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等)的高等学校教育研究工作者、管理者及广大教师。立项课题的管理按《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管理。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二级单位于9月1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 请仔细阅读申报书填写说明)和汇总表(1份)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科研处206室,同时发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至电子邮箱:kyc@qdbhu.edu.cn,(邮件主题形式为:学院+省高教学会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彩萍(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1: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2021年立项指南.docx
附件2: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pdf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年7月10日